主题:省内异地结婚生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[咨询]
1- 发布主题 发布时间:2017-05-08 18:55:23 ↓
2- 2017-05-08 18:55:23,系统转交处理单位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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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 卫计委 于 2017-05-17 10:20:25 处理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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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示方式:公开显示 回复单位:卫计委 |
发表于:2017-05-08 18:55:23
[咨询] 省内异地结婚生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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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计委 |
办理时间:2017-05-17 10:20:25
来信人:您好,根据您反映的问题,现将异地结婚生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办理政策解释如下:根据《响水县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管理办法》(响合管委〔2017〕1号)文件规定:只要参加当年度响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年度内在异地住院分娩,均可回响水报销。1、住院分娩报销比例:镇区卫生院90%、县中医院80%、县内其他70%、转诊市级5家定点医院3万元以内60%,大于3万元65%、转诊省及其他定点医院2万元以内45%,2-6万55%,大于6万元65%、未转诊及自己要求转诊定点医院40%。2、住院分娩报销所需材料:到异地非联网医院就诊,出院后凭出院记录、用药清单、住院发票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新农合卡、身份证、银行卡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镇区合管办报销,异地结婚生子的还需提供结婚证、异地居住证或者务工证明。如当事人有疑问,可致电县合管办,电话:86875380。谢谢!2017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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